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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解決問題或達成目標的一種可行性計劃或方法。方案方案的質量和效果是可以通過實際案例和經驗總結來證明的。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一
為充分體現工會組織對患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困難職工的關心和愛護,根據《關于開展全市困難職工調查與申報的通知》(x總工字〔20xx〕x號)文件的有關要求,江山市木業(yè)產業(yè)工會將于春節(jié)前開展“送溫暖”慰問活動?,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由產業(yè)工會委員會根據申報情況及職工困難程度決定具體補助名額和補助對象。
1、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x元含)以內,但由于患病、子女就學、單親、殘疾及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1.5-1.6倍(918元-979元含)以內的職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c元含),但由于遭受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總收入除去困難情形引發(fā)的必要自負費用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1.5-1.6倍(918元-979元含)以內的職工家庭。
各企業(yè)工會要進行深入調查摸底并加以篩選,認真核實困難情況真實性。
1、擁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擁有商業(yè)店鋪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
3、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蜃再M出國留學的。
每人800元左右的實物。
各企業(yè)工會請于2018年1月30日前將申請資料交到市木業(yè)產業(yè)工會辦公室處(賀村鎮(zhèn)賀麗路5號)。逾期不報者視為放棄。
聯系人:徐xx聯系號碼:xx。
鄭xx聯系號碼:xx。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二
推動城鎮(zhèn)貧困群眾解困脫困各項政策落地見效,進一步改善城鎮(zhèn)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城鎮(zhèn)困難群眾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城鎮(zhèn)貧困群眾脫貧解困力度的意見》(贛發(fā)〔20xx〕7號)要求,通過結對幫扶,黨員干部深入城鎮(zhèn)困難群眾家中,傳達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懷,宣講民生政策,通過入戶走訪,及時發(fā)現群眾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災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難,及時將其納入救助范圍。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兒救助、醫(yī)療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針對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給予資金、物資以及就業(yè)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難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20xx年納入全區(qū)城鎮(zhèn)貧困群眾解困脫困的對象,包括城鎮(zhèn)低保戶、特困戶、孤兒、支出型貧困家庭等困難群體。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黨員干部組成幫扶主體,與本轄區(qū)城鎮(zhèn)貧困群眾結成“一幫一”、“一幫多”對子,每名黨員干部最多幫扶5戶,幫扶時間不少于一年。幫扶黨員干部工作有變動的,所在單位要及時調整,確保幫扶工作不斷檔。
1.開展政策宣講。通過入戶宣講、發(fā)放宣傳單等形式,面對面向幫扶對象宣傳解因脫困方面的政策,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對因災、因病或遭受重大變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主動幫助申請臨時救助、醫(yī)療救助等救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幫助申請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實。在走訪過程中,要查看幫扶對象各項救助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fā)放到位,家庭符合條件的人口是否納入保障范圍,保障標準是否與實際困難情況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鎮(zhèn)困難群眾大病保險、重大疾病救治、困難婦女“兩癌”免費檢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訓等政策的落實情況。
3.幫助解決困難。對有就業(yè)能力、就業(yè)意向的困難群眾,要積極提供就業(yè)信息,幫助實現就業(yè),增強貧困群眾的“造血”功能。開展教育扶持,對子女讀書有困難的家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困難家庭助學政策,幫助他們完成學業(yè)。引導社會組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愛心人士為城鎮(zhèn)困難群眾捐贈慈善款物。開展扶殘助學、金秋助學、寒冬送溫暖等活動,給予幫扶戶必要的資金、物資支持,幫助他們改善學習、生產和生活條件。
4.促進精神文明。引導幫扶對象樹立愛國、愛黨、愛集體、愛勞動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進取的思想,提升他們的道德素質和精神境界。教育幫扶對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道德規(guī)范,推動移風易俗,文明節(jié)儉辦理婚喪事,反對封建迷信,自覺抵制賭博酗酒惡習,維護社會治安,正確處理好鄰里關系。
1.搞好調查研究。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形式,摸清本轄區(qū)困難群眾數量,家庭基本情況,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在此基礎上進行認真梳理,形成城鎮(zhèn)困難群眾幫扶工作臺賬,明確幫扶責任人和工作任務。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將《城鎮(zhèn)貧困群眾黨員干部結對幫扶表》(見附件)上報到區(qū)民政局社會救助中心。
2.組織開展實施。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幫扶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幫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門一次,對照實施方案和解困脫困目標要求,逐項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到位。壓實幫扶人責任,不能停留在走訪慰問、送錢送物的表面形式,要著重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就業(yè)、增加收入和減輕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貧困。
3.考核檢查驗收。加強結對幫扶活動的考核驗收,區(qū)民政局將對幫扶情況實行每季一次檢查評估,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幫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并在全區(qū)進行推廣。實行年終考核驗收,考評分值將納入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高質量發(fā)展考評體系。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三
20xx年即將臨近,xx市委、政府決定元旦及春節(jié)期間對全市困難群眾開展“送慰問,大走訪”活動,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至千家萬戶,讓他們感激黨的恩情,共同構建和諧社會。
今年“送溫暖”幫扶救助活動是按照省、市下發(fā)的《關于切實解決當前困難群眾生活問題的通知》要求,以幫助我縣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出發(fā)點,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為農村特困群眾進行資金及生活必需品救助,是構建和諧肅寧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縣委、縣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年前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好,切實解決好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
今年“送溫暖”走訪慰問活動中的救助對象是:農村優(yōu)撫對象,農村低保戶、農村低保邊緣戶、五保戶和農村因大病致貧戶。各鄉(xiāng)鎮(zhèn)要全力配合救助款物發(fā)放工作,縣直各部門對自己分包的救助對象以“三個一”(每戶100元錢、一袋面、一桶油)的形式進行救助慰問。
各相關單位一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走訪慰問方案,落實好救助資金、物品和工作人員,真正把這項工作做深、做細。單位一把手要親自抓、親自布置、親自帶隊深入到所分包的困難戶家中,把溫暖送到困難群眾心中?;顒娱_展期間,縣委、縣政府“兩辦”督查部門將對此項活動進行督促和檢查,嚴禁走形式、走過場。
附:縣直各單位“送溫暖”走訪慰問表。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四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充分發(fā)揮民政部門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災區(qū)鎮(zhèn)鄉(xiāng)街主體責任,聚焦農村受災困難群眾,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貧困老年人、農村建卡貧困戶,以及脫貧監(jiān)測戶、邊緣戶等重點對象,開展災后排查,準確把握重點對象、重災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困難情況,切實做好困難群眾災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一)暢通救助渠道,落實各項救助政策。
對受洪澇災害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因災導致的“特困”人員,要及時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政策。對基本生活受洪澇災害影響,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家庭和個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關政策規(guī)定實施臨時救助,切實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健全完善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工作機制,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訴求;要簡化優(yōu)化救助程序,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強化政策銜接,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聯動,做好與受災人員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群眾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保障好基本生活。對經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yǎng)和臨時救助范圍,進一步增強救助實效。要加強與扶貧等相關部門的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及時掌握因災致貧返貧群眾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發(fā)現、早救助、早幫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三)著力防范化解風險,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安全。
牢固樹立“防范勝于救災”的思想,迅速針對本轄區(qū)特困人員供養(yǎng)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及各類養(yǎng)老服務機構的`設施設備、周邊地質環(huán)境、給排水系統等方面安全隱患開展拉網式排查,特別是要督促對江河流域沿線、地質結構疏松等易遭受強降雨影響的民政服務機構加強汛期風險摸排管控,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嚴格落實責任人、完成時限、工作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進行整治。要進一步完善民政服務機構防汛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建立24小時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發(fā)生汛情,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及時轉移安置服務對象,全力避免人員傷亡。要加強民政服務機構飲水消毒、食品安全、醫(yī)療衛(wèi)生、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工作,確保服務對象人身安全。
(四)加強巡查探訪,強化特殊群體關愛保護。
要加強汛期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巡查探訪,提高巡訪頻次,詳細了解他們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安全等情況,幫助做好防災避險工作;對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要及時給予幫助解決,本部門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并轉介相關部門協助處置。要全面落實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散居孤兒委托照料服務和監(jiān)護責任,對存在住房、飲水、用電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安置到供養(yǎng)服務機構。
(五)整合幫扶資源,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救助。
要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參與災害救助應急聯動機制,積極引導應急救援領域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團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者、社會工作者有序參與、協同開展災后相關應急救援、過渡安置、受災群眾心理撫慰和恢復重建工作。引導和支持慈善組織通過設立慈善項目、發(fā)動社會募捐等形式,積極參與對受災群眾的救助幫扶,并依法做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開工作。
(六)增強責任意識,合力救助幫扶困難群眾。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認識做好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協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況通報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交流;積極推進社會救助對象臺賬信息與應急管理部門掌握的過渡期救助臺賬、冬春救助臺賬等信息共享,為精準認定救助對象提供數據支撐;充分發(fā)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好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五
按照xx鎮(zhèn)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xx鎮(zhèn)精準扶貧工作實施方案》總體要求,結合我村實際,特制訂精準扶貧工作計劃:
我村位于xx鎮(zhèn)西南端,與xx區(qū)xx鎮(zhèn)接壤,距離政府所在地八公里,縣道1。6公里,機場高速2。5公里,共12個村民組,1105戶、5140人,耕地面積3248畝(田2756畝、土492畝)、森林面積4500畝,享受低保戶86戶188人,精準扶貧戶105戶248人,農村養(yǎng)老保險和新農合完成率達百分之九十五,在家勞動力1870人,外出務工1050人,有正式黨員76人,20xx年全村人均純收入8150元,近年來,在上級政府的支持和關心下,爭取一事一議項目資金,完善了五星、華豐、明光三個村民組的硬化公路,解決了遠豐、新場、華豐、明光、聯合、云豐幾個組的人畜飲水困難問題,對云豐、明光山塘水庫進行了整治,修筑防滲渠5000余米。20xx年爭取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186萬元,對100余畝土地進行了平整,修筑平遠大壩防洪渠道1240余米、配套硬化公路1260米,人行便道硬化1800米,防滲渠2500米,基礎設施建設得到了較大改善。
主要存在于一部分農戶天災、xx、生病、殘疾、子女入學、智障、資金、技術、勞動力缺乏等。
xx村”兩委”駐村工作組緊緊圍繞“看真貧、扶真貧、真扶貧”和“六個到村到戶”幫扶措施總要求,通過對貧困戶建檔立卡,為盡快解決貧困戶脫貧特制定以下幫扶措施:
1、救濟糧款向貧困戶傾斜,
2、鎮(zhèn)、村落實幫扶單位責任人,
3、農業(yè)技術培訓,讓貧困戶掌握1—2門農業(yè)種植技術,
4、向用人單位推薦勞動力輸出,
5、爭取貼息貸款,
6、招商引資、土地流轉、開發(fā)旅游項目、帶動第三產業(yè)發(fā)展,
通過以上幫扶措施,達到扶持一戶、成功一戶、帶動一片,致富一方的目的。
1、村“兩委”和駐村工作組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充分認識做好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將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負責本村精確扶貧結對幫扶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確保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工作不走樣。
2、要積極協調、精心安排,積極爭取部門支持,幫助種植戶協調貼息貸款和產業(yè)扶貧項目資金,切實解決幫扶計劃中需要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3、村“兩委”和駐村工作組要緊密配合,對照幫扶計劃,積極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加快逐一落實,并及時發(fā)現和反饋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糾正工作中的不足。每月定期向鎮(zhèn)扶貧辦報告工作實施進度,對在工作中落實不力、推進緩慢,給本村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六
為了做好困難群眾的精準幫扶,充分發(fā)揮民政部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職能作用,根據《省民政廳、扶貧辦關于印發(fā)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0〕24號)精神,現就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兜底幫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履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責任,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臨時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難殘疾人、農村兒童和留守老人關愛幫扶機制,不斷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兜底保障攻堅,切實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堅決打贏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攻堅戰(zhàn)。
(一)著力防范困難邊緣人口返困。
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要密切關注困難群眾家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低收入困難人群以及潛在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狀況。結合主動發(fā)現機制,有針對性開展摸排核查,逐戶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對象情況。同時,在對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申請人及其家庭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時,分析研判申請人員困難狀況,對不符合救助條件但存在一定困難的人員或家庭,作為潛在救助對象予以重點關注。
牽頭單位:市扶貧辦、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二)落實落細兜底保障政策。
1.強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體系。根據省民政廳《關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綜合認定標準的指導意見》(皖民社救字〔2019〕69號),不斷完善我市救助申請家庭收入核算細則,規(guī)范城鄉(xiāng)低保經辦人員和村(社區(qū))“兩委”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合理提高農村低保標準。二是實現應保盡保。加強與市扶貧辦的數據銜接,及時把脫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冊困難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對困難幫扶家庭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于符合整戶施保的要堅持整戶施保,對其家庭可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后按低保政策動態(tài)管理。三是實施漸退幫扶。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對于家庭成員因殘、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必要的就業(yè)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按規(guī)定適當扣減。加強動態(tài)管理,困難幫扶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困難幫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我市低保標準后,給予12個月的漸退期,對主動申請退出低保的給予1-3月的低保金,促進有勞動能力困難人口積極就業(yè)。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2.推進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全面落實。一是加大特困供養(yǎng)政策保障力度。嚴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特困人員認定、審批和終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在冊困難人口納入救助供養(yǎng)范圍。二是完善特困供養(yǎng)基礎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員住院護理保險制度,切實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能力。建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yǎng)機構,優(yōu)先為有集中供養(yǎng)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yǎng)服務。加強分散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落實照料護理人并簽署委托照料協議。三是推進特困供養(yǎng)機構轉型升級。全面推進公辦特困供養(yǎng)機構社會化運營,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困難家庭中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托養(yǎng)服務,滿足困難群體的養(yǎng)老服務需求。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3.充分發(fā)揮臨時救助制度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低保、特困及在冊困難群眾遭遇突發(fā)性、緊迫性、臨時性的困難,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時救助。鄉(xiāng)鎮(zhèn)(街道)依托本級財政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規(guī)范臨時救助備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據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救助情況,動態(tài)調整臨時救助備用金補助水平。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4.做好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社會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導致難以就業(yè)、收入減少等生活困難家庭情況,優(yōu)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家庭或人員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覆蓋范圍。嚴格落實物價上漲聯動機制,及時足額按規(guī)定發(fā)放臨時價格補貼,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1.加強困難殘疾人關愛幫扶。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大部門間信息共享,及時掌握重度殘疾及生活困難殘疾人員的基礎信息,實行動態(tài)管理,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各項幫扶措施精準實施。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2.做好農村留守老人關愛幫扶工作。加大農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時更新、完善農村留守老人數據系統;持續(xù)推進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贍養(yǎng)協議簽訂、探視走訪等工作。加強資源統籌,對農村困難家庭的高齡、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關愛職責,增強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監(jiān)護、權益保障等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3.做好農村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實現“動態(tài)監(jiān)管、應保盡?!?。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強化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健全發(fā)現報告機制,做好定期走訪,重點時段巡查和強制報告工作。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4.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困難幫扶。著力發(fā)揮社會組織在技能幫扶、教育幫扶、醫(yī)療幫扶、公益幫扶、消費幫扶、定點幫扶中的作用。通過持續(xù)開展“怡養(yǎng)家園”“愛心助學”“愛暖山城”等活動,推動社會組織結合自身優(yōu)勢,精準設計幫扶項目參與全市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指導市慈善協會積極參與“扶貧日”系列捐贈活動,主動開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難群眾的慈善醫(yī)療和生活困難救助。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一)強化領導責任。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統籌協調、配合協作,周密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細化目標任務,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密切跟蹤分析疫情對社會救助兜底脫困的影響,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嚴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難家庭幫扶中發(fā)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強工作配合,積極與相關部門對接,開展困難幫扶群眾人口信息比對,適時掌握困難幫扶群眾的社會救助需求,提高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三)加強督促指導。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交流社會救助兜底幫扶的經驗做法,發(fā)現并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完善監(jiān)督機制,定期開展督查,持續(xù)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暢通社會救助熱線,防范“脫保”、“漏?!?,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七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xx〕25號),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令268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不斷完善低保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加強動態(tài)管理,切實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一)保障范圍。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guī)定條件的,通過審核確認程序,可以獲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單獨提出申請:
1.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
2.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3.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
4.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二)保障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原則上,低保標準可按照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25-35%確定。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類、b類人員,分別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補助水平的30%、20%增發(fā)低保金。同時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對象按照就高原則核定低保金,不重復獲得。
(三)申請認定。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初審,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的程序實施。申請低保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實施網上申請受理的地方,可以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具體申請、確認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guī)程》(皖民社救字〔20xx〕76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xx〕25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動態(tài)管理。
縣級民政部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低保家庭開展定期核查。a、b類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類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時,核查期限可以適當延長??h級民政部門應當根據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財產等變化情況,及時作出增發(fā)、減發(fā)、停發(fā)低保金決定。
(一)明確職責分工。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調,定期會商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民政部門牽頭統籌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財政部門做好相關資金保障工作,按規(guī)定將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經費統籌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資金統籌。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推進社會救助資金統籌使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優(yōu)化財政支出結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三)強化考核監(jiān)督。建立健全低??冃гu價考核體系,加大對低保制度的督促檢查力度,加強社會監(jiān)督,增強約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低保資金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八
為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的通知》以及縣政府下發(fā)的《縣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方案》文件,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明確工作對象。
1、持續(xù)做好“兜底保障對象”的社會救助對已納入低保和特困供養(yǎng)的家庭和個人,持續(xù)做好跟蹤。
對因疫情影響或因病因災造成生活困境的,給予臨時救助。
2、積極關注“低收入貧困對象”的幫扶救助。
要對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guī)定,且因各種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或因災因病因學造成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低保救助或臨時救助。尤其是要關注受疫情影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臨時救助對象、近期申請未通過對象、近期退保對象中新出現的困難對象,做好篩查,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對支出型困難的予以臨時救助。
3、重點探索“特殊困難對象”的精準救助。
對以下四類重點困難對象,要分類分層實行精準排查,針對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織密兜底保障網。
(1)“老”對象:
80歲獨居老人,屬于無穩(wěn)定收入的孤寡對象,納入特困人員集中供養(yǎng)。
80歲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會化服務補貼,加強居家服務。
80歲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災的予以臨時救助,符合低保的,納入低保。
80歲以上留守老人,屬于建檔立卡和困境的,納入低保,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2)“弱”對象: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納入低保、特困人員供養(yǎng)和孤兒政策救助。
困境兒童。納入低?;蛞暭彝デ闆r,予以臨時救助,并確保此類兒童不因病因災因困而失學。
農村留守兒童: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對象,通過教育部門享受寄宿生營養(yǎng)餐和生活補貼,其他困難留守兒童予以臨時救助。
農村留守婦女:計生二女結扎戶,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guī)定,納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貧困的納入低保并予以臨時救助。
(3)“病”對象:
加大對因病而困群眾的救助,對因大病重病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并對其醫(yī)療費自費超額部分,通過臨時救助和縣愛心扶貧基金兩個途徑進行救助。
(5)“殘”對象:
對重度殘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級殘疾),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有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其他殘疾人,家庭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因病因災有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1.生活救助。一是創(chuàng)新低保、特困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二是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低保政策,對扣除醫(yī)療、殘疾護理、教育等剛性支出(多重致貧可疊加扣除)后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支出型貧困對象,按規(guī)定納入低保(特困人員)。
2.急難救助。一是提高臨時救助籌資標準,發(fā)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著重將低收入對象納入臨時救助對象范圍;三是建立快速審批機制,對發(fā)生重大困難的,第一時間給予救助。
3.醫(yī)療救助。一是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提高大病保險和醫(yī)療救助補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醫(yī)療幫扶基金,對因病困難對象給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幫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yè)救助,困難對象如有涉及,做好與扶貧辦、社會保障所、學校等部門的協調聯系。
三、明確工作任務。
1、建立動態(tài)管理的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編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網絡。
(1)摸底。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對扶貧辦和殘聯等部門數據庫比對篩選基礎上,逐戶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對象數,并對幫扶服務需求作出評估,精準識別各類特殊困難群體。
(2)建檔。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把特殊困難群體從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致貧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對象、重度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兒童、孤寡困難老人、失能困難人員、低收入困難家庭等類別進行細化分類,形成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
在對“老、弱、病、殘”困難對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礎上,進行精準幫扶施策。四類困難對象,總體要納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實施“臨時救助”。對困境兒童還要關注就學問題,確保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對失學和輟學的困境兒童要與教育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殘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點關注有無辦理“殘疾證”,對事實患者且無“殘疾證”的對象,要單列整理,上報殘聯統一核對處理,對“殘疾證”未年檢換新證的對象,要敦促其及時換新證;對孤寡與留守的困難老人,還要關注住房條件,對住房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與村委反饋,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解決,確保不發(fā)生住房安全事故。
3、積極穩(wěn)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試點工作。
增強工作責任意識和“底線意識”,認真學習領會低保政策,執(zhí)行好社會救助的工作紀律,既不“漏?!保膊弧板e?!保瑘詻Q杜絕“人情?!?。嚴格執(zhí)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時高效提供救助服務。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組織準備階段(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qū))成立由主任掛帥的“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增加人員力量;各村(社區(qū))成立工作小組,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
2、宣傳培訓階段(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qū))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并安排工作培訓,培訓對象為村(社區(qū))業(yè)務人員。
3、摸底排查階段(2021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區(qū))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對本轄區(qū)的特殊困難群眾走訪調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按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等致困原因進行分類。并于5月25日前將摸底排查數據報送至街道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推進辦公室(設在街道社會事務辦)。
4、實施推進階段(2021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難群體精準識別,錄入相關摸排數據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難群體基礎信息”,實施精準救助,同時組織引導群眾團體、社會組織、慈善基金會等社會各界力量進行結對幫扶。并做好動態(tài)管理。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九
為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制度,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xx〕18號)、《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xx〕47號)、《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意見》(民發(fā)〔20xx〕23號)、《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皖辦發(fā)〔20xx〕25號)、《關于印發(fā)安徽省臨時救助工作操作規(guī)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77號)和省民生工程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過渡性救助,堅持兜底線、救急難,做到應救盡救,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救助及時,充分發(fā)揮臨時救助與其他救助的銜接配合,形成整體合力;實現資源統籌,促進政府救助、社會幫扶、家庭自救有機結合。
(一)救助對象。
具有本地戶籍或符合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臨時救助條件的人戶分離的家庭和個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1.急難型救助對象。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員突發(fā)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2.支出型救助對象。家庭成員因醫(yī)療、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難家庭。
(二)救助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1.資金救助。臨時救助金原則上實行社會化發(fā)放,支付到臨時救助對象個人賬戶。
對緊急銜接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緊急實施臨時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發(fā)放現金,但應由受領人及2名經辦人員簽字確認。
2.實物救助。根據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發(fā)放衣物、食品、飲用水,提供臨時住所或緊急救治等方式。除緊急情況外,采取實物發(fā)放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制度執(zhí)行。
3.轉介服務。在實施臨時救助后,仍不能解決救助對象困難的,可分情況提供轉介服務。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醫(yī)療、教育、住房、就業(yè)等救助條件的,應協助其申請;對需要社會幫扶的,及時向公益慈善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轉介。
(三)救助標準。
臨時救助標準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以及救助對象困難類型、困難程度、剛性支出額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類分檔確定。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低保月保障標準10倍,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適當提高。
1.急難型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當地低保月保障標準的2倍。救助對象為個人的一般給予實物救助或提供轉介服務,實物救助標準以滿足救助對象基本生活需要為限。確有必要的,可發(fā)放臨時救助金。
2.支出型救助對象:對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視相關醫(yī)療保險報銷和醫(yī)療救助后個人自付費用給予救助,應按照個人自付費用分段分檔進行救助,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低保月保障標準的2-10倍;對因子女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應結合教育費用支出情況給予救助,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低保月保障標準的2-6倍。
(四)救助程序。
臨時救助一般按照居民申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認的程序實施。緊急情況下,申請人可直接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助。申請臨時救助的對象應提交居民身份證、臨時救助申請書、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等申請材料。受申請人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單位、個人可以代為提出臨時救助申請。具體申請、審核、確認程序按照《安徽省臨時救助工作操作規(guī)程》(皖民社救字〔20xx〕77號)執(zhí)行。
(五)備用金制度。
建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用于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緊急情況下,對困難家庭實施救助。臨時救助備用金由縣級人民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轉移支付至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資金采取按需循環(huán)撥付。動用臨時救助備用金實施救助的,救助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低保月保障標準4倍,有條件的地區(qū)可適當提高。
(一)加強協作配合。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建立定期溝通會商機制,及時研究解決臨時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民政部門應當嚴格規(guī)范開展臨時救助對象審核確認工作,財政部門應當強化救助資金規(guī)范使用管理。
(二)加強資金保障。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臨時救助資金保障機制,統籌使用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做到精準救助,突出績效管理,確保臨時救助資金足額安排、及時撥付、規(guī)范使用和效益發(fā)揮。動員引導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加大對政府臨時救助的補充支持力度。
(三)加強考核監(jiān)督。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績效評價機制,加強對臨時救助工作的績效評估,突出制度效能的發(fā)揮,強化結果運用。民政、財政部門應當積極會同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臨時救助工作開展監(jiān)督檢查,嚴肅查處擠占、挪用、虛報、冒領臨時救助金等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十
根據《屯溪區(qū)20xx年城鎮(zhèn)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方案》(屯幫扶組〔20xx〕1號)的統一部署安排,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黎陽鎮(zhèn)城鎮(zhèn)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方案。
確保到20xx年末,區(qū)域內城鎮(zhèn)困難群眾穩(wěn)定實現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兩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義務教育、基本醫(y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標。
對全鎮(zhèn)摸底評議選定的`8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貧困線1.5倍以下,20xx年貧困線標準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難戶開展幫扶,根據困難戶的家庭狀況、資源條件、發(fā)展能力和實際需求,針對性制定工作計劃和幫扶措施,建立一戶一檔,按期按質完成幫扶任務。
(一)兜底保障脫困。
1.民政救助幫扶。針對沒有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幫扶解困的困難群眾,主要是重病重殘困難群眾,按政策規(guī)定將其全部納入城鄉(xiāng)低保范圍;動員不能自理、行動不便或年齡較大且無人照料的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入住福利院,實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及有暴力行為等不宜集中供養(yǎng)的除外);對城鎮(zhèn)困難群眾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暫時無法覆蓋,主動協助其提交臨時救助申請,各種救助之后仍有困難的,主動協助其提交幫扶“特惠”政策資金補助。
2.殘疾人扶持關愛。加大困難殘疾人康復保障、技能培訓、托養(yǎng)服務實施力度,逐步改善殘疾困難群眾生產生活條件,著力解決困難殘疾人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費支出。針對困難精神殘疾人的藥費補助,在區(qū)殘聯、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補助基礎上,鎮(zhèn)級給予藥費補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證精神殘疾困難群眾需要到黃山市第二人民醫(yī)院住院的,住院一個月在區(qū)級補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區(qū)級最高補助不超過20000元的基礎上,鎮(zhèn)級給予一次性補助2000元(堅持住院補助資金應小于自費醫(yī)療費支出原則)。針對重(特)大、慢性病的給予醫(yī)藥費幫扶補助,區(qū)級每戶每年不超過5000元基礎上,鎮(zhèn)級給予每戶每年一次補助2000元(堅持補助資金應小于自費醫(yī)療費支出原則)。
(二)產業(yè)脫困。
1.產業(yè)幫扶。大力實施園區(qū)、龍頭企業(yè)、農民合作社、能人大戶(家庭農場)帶動和困難群眾自主種養(yǎng)的“四帶一自”的產業(yè)幫扶,建立完善經營主體與困難群眾聯動發(fā)展的利益聯結機制,著力支持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眾務工就業(yè)和發(fā)展特色種養(yǎng)業(yè),切實提高困難群眾家庭收入。結合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充分利用農村土地山場林地水面等資源,以及傳統種養(yǎng)業(yè)的優(yōu)勢,依托現代農業(yè)技術,深挖特色種養(yǎng)業(yè)增收潛力,帶動困難群眾脫困致富。因地制宜地開展鄉(xiāng)村旅游幫扶,積極引導和支持困難群眾依托景區(qū),發(fā)展種植養(yǎng)殖、餐飲食宿、特色旅游商品來增加收入。
2.電商幫扶。把握國家實施“互聯網+”的戰(zhàn)略機遇,將電商幫扶納入幫扶工作體系。加強困難群眾電商人才培訓,主動幫助困難群眾對接流通市場,引導重點流通和餐飲企業(yè)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采購困難群眾的特色產品,對困難群眾開設網站給予技術支持。
3.資產收益幫扶。鼓勵農村困難群眾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等作價入股新型農業(yè)經營主體,得到盈利分紅,最大限度釋放困難群眾資產潛能,讓農村困難群眾分享資源開發(fā)收益。
(三)就業(yè)脫困。
統籌各類培訓資源,對有就業(yè)意愿的困難群眾開展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就業(yè)技能培訓,提升勞動技能和水平,并積極組織勞務對接,落實免費就業(yè)指導、職業(yè)介紹、政策咨詢等服務,促進轉移就業(yè)。鼓勵城鎮(zhèn)困難群眾通過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實現脫困,幫助有就業(yè)能力和就業(yè)愿望的“零就業(yè)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yè),對實現穩(wěn)定就業(yè)(有相關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持續(xù)就業(yè)超過6個月)的“零就業(yè)家庭”每戶獎勵1000元;繼續(xù)開發(fā)衛(wèi)生保潔員、巡河員、護林員、網格員、信息員等公益性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為困難群眾解決就業(yè)問題,并給予一定經濟補助,每人每月原則上最高補助標準不超過900元,人員補助費用由鎮(zhèn)財政承擔。
(四)健康脫困。
大力推進基本醫(y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yī)療救助一站式費用結算信息平臺建設,實行區(qū)內困難群眾住院先診療后付費。規(guī)范困難群眾家庭醫(yī)生簽約服務,為有簽約需求的困難群眾簽訂家庭醫(yī)生服務協議,開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務,從困難群眾幫扶基金中按照簽約服務包個人自付金額部分給予補助,每人每年不超過30元。對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難家庭,及時將其納入基本醫(y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城鄉(xiāng)醫(yī)療救助范圍。對長期特慢病困難群眾以及基本醫(y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yī)療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費用仍有困難的困難群眾,按比例再給予醫(yī)療資助,最高不超過1萬元,在區(qū)級基礎上,鎮(zhèn)級給予一次性補助1000元。
(五)教育脫困。
健全覆蓋各階段的教育資助政策,實現學段全覆蓋,應助盡助。對屯溪區(qū)籍城鎮(zhèn)困難群眾家庭中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小學、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職業(yè))和高等教育(大學、高等職業(yè))的在校學生,給予教育補助。在區(qū)級教育資助標準基礎上,鎮(zhèn)級再給予500元/生/學年(區(qū)級教育補助:學前及九年義務教育階段,補助1000元/生/學年,高中以上教育階段,補助1500元/生/學年)。建立健全困難家庭學生信息數據庫,實現動態(tài)管理,精準資助,讓困難家庭子女都能夠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從根本上阻斷困難代際傳遞。
(六)住房脫困。
堅持統籌規(guī)劃,整合資源,對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的城市無房困難群眾,通過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對農村戶口的困難群眾優(yōu)先實施危房改造項目,同時要建立困難群眾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確保受到有效監(jiān)督,群眾認可。
(七)結對幫扶脫困。
繼續(xù)實行區(qū)、鎮(zhèn)、村三級結對幫扶困難群眾,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幫扶送溫暖活動;按照“單位聯村、干部包戶”結對幫扶制度的要求,由鎮(zhèn)直各部門與各村(居)加強對接,制定本部門具體的困難群眾幫扶措施,并優(yōu)先做好幫扶困難群眾中退役軍人和其他優(yōu)撫對象的包戶聯系工作。在突發(fā)事件和重要節(jié)日期間,幫扶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用好各項關愛幫扶資金,為困難群眾提供指導與幫助。
廣泛動員企業(yè)、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參與困難群眾幫扶工作,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企事業(yè)單位、社會愛心人士為困難群眾開展捐款捐物、愛心助學等公益活動,積極動員各類志愿服務團隊開展幫扶志愿服務。加強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對困難黨員及家屬進行關愛幫扶。在加大幫扶力度的同時,注重發(fā)揮困難群眾的主體作用,激發(fā)困難群眾的內生動力,強化積極向上、自力更生、艱苦奮斗、主動解困的正確導向,防止出現“等靠要”思想和養(yǎng)懶漢現象。
1.壓實工作責任。成立以鎮(zhèn)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鎮(zhèn)黨政領導班子和各村書記、主任為成員的黎陽鎮(zhèn)城鎮(zhèn)困難群眾幫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幫扶工作具體事宜。各村(居)要把實施幫扶工作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結合實際制定幫扶計劃,認真抓好落實。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幫扶工作,要深入了解困難戶家庭情況,研判幫扶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督促指導幫扶措施落實。
2.強化政策落實。注重開發(fā)式和保障式兩種方式相結合。針對不同類型的困難群眾,綜合運用好開發(fā)和保障兩種方式,確保收入的穩(wěn)定性和可持續(xù)性。對有勞動能力和發(fā)展意愿的困難群眾,要通過實施產業(yè)就業(yè)等幫扶措施,幫助他們發(fā)展生產,實現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提高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對既無資源又無發(fā)展能力的特殊困難群眾,要落實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轉移性收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3.制定幫扶政策。對困難群眾的幫扶要以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為目標,一戶一策。比照困難群眾的扶持政策,由困難群眾的幫扶對象或幫扶責任人提出,由村(居)兩委聯席會議確認,按照困難群眾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則上每戶每年享受一項“特惠”扶持政策,情況特殊的,經鎮(zhèn)黨委政府(審核同意,報區(qū)民政(扶貧)局及相關政策執(zhí)行部門共同審批。
4.落實扶持資金。建立困難群眾幫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萬元,20xx年結余3.4萬元轉入20xx年幫扶基金池。用于殘疾人關愛、“零就業(yè)”家庭就業(yè)獎勵、健康幫扶(對因重病致困或長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給予特定資助)、教育資助、領導慰問幫扶等。鼓勵社會組織、團體、企業(yè)、個人捐贈,多渠道募集幫扶基金。
5.強化考核督查。將困難群眾幫扶工作納入全鎮(zhèn)重點工作督查內容之一,鎮(zhèn)民政(扶貧)辦會同鎮(zhèn)紀委加大督查檢查力度,開展常態(tài)化督查調度,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問題,確保幫扶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對幫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實行考核,對存在突出問題的進行約談,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村(居)、有關部門和幫扶責任人涉及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嚴肅問責。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十一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切實把“人民群眾得實惠”的活動要求落到實處,把鄉(xiāng)黨委和村委會的關懷和溫暖送到自然村貧困群眾中去,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的新氣象,努力構建和諧新農村,促進民生協調發(fā)展,維護農村社會穩(wěn)定,結合鄉(xiāng)黨委學習實踐活動中開展的“轉變作風抓落實、提高服務水平、加快農村發(fā)展”主題實踐活動,為幫助貧困弱勢群體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的長效性和穩(wěn)定性,特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為契機,以構建和諧社會為核心,以關愛弱勢群體為重點,通過鄉(xiāng)機關各黨支部、部門(單位)、廣大黨員干部的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扶貧幫困工作機制,關心弱勢群體,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努力營造扶貧幫困、團結互助、奉獻愛心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新農村“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fā)展。
扶貧幫困工作堅持總支黨委統一領導,各支部齊抓共管的領導機制;建立鄉(xiāng)村聯動、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長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各村小組組長為副組長,各村干部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田心寨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的領導與貫徹落實,對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應的“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由村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要負責本村的扶貧幫困工作,積極主動協助村扶貧幫困領導小組工作,引導貧困戶依托上級部門(單位)幫扶自主創(chuàng)業(yè),支持和幫助貧困戶提高自主創(chuàng)業(yè)致富能力,做好幫扶工作的正面宣傳工作,轉變貧困戶等、靠、要的依賴思想。
(一)扶貧幫困機制。
在村委會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下,建立總支領導班子、自然村各支部、黨員干部多措并舉的幫扶機制,深入開展“一幫一”和“多幫一”結對工作,采取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各支部聯系戶幫扶、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的形式,深入貧困村、困難戶認真了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解決他們眼前的困難,制定長期有效的脫困措施和幫扶制度,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逐步使“空殼村”集體經濟穩(wěn)步增長、貧困戶脫貧解困、貧困輟學兒童復學、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通過總支領導班子每一位成員聯系一個村,以所聯系村的集體經濟發(fā)展與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為幫扶重點,分階段、有步驟的引導扶持村集體經濟發(fā)展,幫助解決村民就業(yè)問題,促進村民增收,使所聯系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經濟收入有明顯改觀。實現“兩個增長”,即:集體經濟收入增長、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
(2)對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資金扶持、技能扶持、就業(yè)扶持等多種形式,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長期幫助與臨時救濟相結合、物質幫助與精神鼓勵相結合,幫助提高生產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幫助解決生產資料,引導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脫貧致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群眾家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家庭,由村委會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對有望康復的殘疾人員,要積極開展醫(yī)療救助活動,切實保障殘疾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救助。
(3)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通過機關黨員干部與景區(qū)孤寡老人、孤兒結對進行救助幫扶,以黨員干部為主體,本著自愿、自覺、主動的原則,可以一位黨員干部或多位黨員干部聯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兒,開展“一幫一”或“多幫一”幫扶活動,發(fā)動廣大機關黨員干部積極同貧困兒童、孤兒、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結對子,區(qū)別不同情況展開幫扶救助活動。對貧困兒童、孤兒,建立長期助學計劃,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yè);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發(fā)動黨員干部、群眾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通過組織和引導機關黨員干部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員干部作風,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貧幫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訪制度。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干部每個季度至少定期走訪兩次幫扶聯系點,深入村、戶、點,了解實際情況,認真細致地搞好調查摸底,及時掌握貧困村、困難家庭、孤寡老人、孤兒情況,做好基礎性服務工作。
時向扶貧幫困小組匯報情況,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廣大黨員干部相互協調,積極爭取和利用國家扶貧開發(fā)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過多種渠道幫助貧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家庭的實際困難。
3、工作例會制度。扶貧幫困工作要納入村委會領導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議程,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研究分析所聯系貧困村、困難戶、孤寡老人、孤兒的生產生活狀況,審核扶貧幫困對象及資金補助的金額,安排部署扶貧幫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項要隨時召開緊急會議。
4、長效管理制度。扶貧幫困要改變以往單一的階段性或節(jié)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引導和幫助幫扶對象逐步提高生產自救能力,形成一個長效、穩(wěn)定的脫貧機制,使扶貧幫困工作逐漸走向制度化、經?;?、社會化。
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搞好扶貧幫困工作,要采取多種措施,提高社會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貧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發(fā)展村集體經濟。貧困村聯系幫扶工作要始終把發(fā)展村集體經濟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強化發(fā)展意識,要依托旅游發(fā)展,支持和鼓勵農牧民開展特色產品種養(yǎng)殖、種植,幫助村黨支部提高市場經營能力,鼓勵村黨支部牽頭成立各種農民合作產業(yè)協會,加快發(fā)展村集體經濟,更好帶領農民脫貧致富。
(2)建立就業(yè)救助機制。幫助困難家庭人員提高技能,促進就業(yè)與再就業(yè)。村委會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切實解決所幫扶對象的困難。一是增強綜合素質。要把提高貧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質作為重要突破口,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廣泛組織開展免費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創(chuàng)業(yè)培訓,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乃至多種技能,幫助貧困群眾轉變就業(yè)觀念,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增強貧困人群的自我發(fā)展能力,增強其就業(yè)競爭力。二是要積極協調,深入各自然村宣傳發(fā)動,充分發(fā)揮牽線搭橋作用,為貧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業(yè)信息,推動貧困人群的就業(yè)再就業(yè)工作。三是鼓勵自主創(chuàng)業(yè),各支部要積極主動為有創(chuàng)業(yè)愿望的困難群眾提供創(chuàng)業(yè)信息,并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落實各項優(yōu)惠措施,加大對困難群體自主創(chuàng)業(yè)的幫扶力度。
(3)實施生活救助機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決所幫扶對象生活救助問題,扶貧幫困小組要主動與農戶溝通協調,盡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標準低于當年最低生活標準的困難群眾都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扶貧幫困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實現“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fā)展上水平、長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眾得實惠”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開展好這項工作對于維護景區(qū)發(fā)展穩(wěn)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景區(qū)領導班子、機關各部門(單位)、全體黨員干部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把落實扶貧幫困工作的各項任務作為一項長期的戰(zhàn)略任務,真抓實干,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一是景區(qū)政治部、社會事業(yè)管理局、林業(yè)局、農牧水利局等部門要聯合組織為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對象積極提供有針對性、實用性的就業(yè)技能培訓,機關各部門(單位)及黨員干部要針對聯系幫扶對象,幫助他們轉變就業(yè)觀念,提高就業(yè)競爭力;同時要主動積極協調多方面提供就業(yè)機會,及時為貧困對象提供就業(yè)信息;二是景區(qū)社會事業(yè)管理局要建立貧困對象檔案,將貧困對象的管理工作納入社會事業(yè)工作重點工作,及時動態(tài)掌握貧困對象人數及相關情況;三是景區(qū)共青團要發(fā)揮職能優(yōu)勢,協助扶貧幫困小組,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在青年團員中開展對貧困對象進行文化教育和技術輔導志愿服務活動,倡導景區(qū)廣大共青團員為貧困對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上的幫助;四是景區(qū)機關各部門(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扶貧幫困工作的宣傳報道,努力在社會上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范圍,擴大扶貧幫困工作的影響面,號召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弱勢群體。
(三)真抓實干,講求實效。
景區(qū)扶貧幫困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部門(單位)及廣大黨員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實招,辦實事,求實效,針對本部門(單位)本人聯系幫扶對象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和辦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從切實解決貧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入手,真正使扶貧幫困工作取得實效。
幫扶困難群眾具體方案篇十二
為了做好困難群眾的精準幫扶,充分發(fā)揮民政部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職能作用,根據《省民政廳、扶貧辦關于印發(fā)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xx〕24號)精神,現就困難群眾社會救助兜底幫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履行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責任,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完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臨時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建立完善困難殘疾人、農村兒童和留守老人關愛幫扶機制,不斷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兜底保障攻堅,切實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堅決打贏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攻堅戰(zhàn)。
(一)著力防范困難邊緣人口返困。
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要密切關注困難群眾家庭、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低收入困難人群以及潛在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狀況。結合主動發(fā)現機制,有針對性開展摸排核查,逐戶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對象情況。同時,在對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申請人及其家庭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時,分析研判申請人員困難狀況,對不符合救助條件但存在一定困難的人員或家庭,作為潛在救助對象予以重點關注。
牽頭單位:市扶貧辦、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二)落實落細兜底保障政策。
1.強化低保兜底保障。一是完善政策體系。根據省民政廳《關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綜合認定標準的指導意見》(皖民社救字〔20xx〕69號),不斷完善我市救助申請家庭收入核算細則,規(guī)范城鄉(xiāng)低保經辦人員和村(社區(qū))“兩委”成員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合理提高農村低保標準。二是實現應保盡保。加強與市扶貧辦的數據銜接,及時把脫困后返困人口、新增在冊困難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員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對困難幫扶家庭中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于符合整戶施保的要堅持整戶施保,對其家庭可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后按低保政策動態(tài)管理。三是實施漸退幫扶。進一步完善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對于家庭成員因殘、患病、教育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必要的就業(yè)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按規(guī)定適當扣減。加強動態(tài)管理,困難幫扶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困難幫扶家庭人均收入超過我市低保標準后,給予12個月的漸退期,對主動申請退出低保的給予1-3月的低保金,促進有勞動能力困難人口積極就業(yè)。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2.推進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制度全面落實。一是加大特困供養(yǎng)政策保障力度。嚴格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特困人員認定、審批和終止救助全流程管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在冊困難人口納入救助供養(yǎng)范圍。二是完善特困供養(yǎng)基礎工作。全面建立特困人員住院護理保險制度,切實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能力。建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yǎng)機構,優(yōu)先為有集中供養(yǎng)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yǎng)服務。加強分散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落實照料護理人并簽署委托照料協議。三是推進特困供養(yǎng)機構轉型升級。全面推進公辦特困供養(yǎng)機構社會化運營,為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困難家庭中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托養(yǎng)服務,滿足困難群體的養(yǎng)老服務需求。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3.充分發(fā)揮臨時救助制度作用。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對低保、特困及在冊困難群眾遭遇突發(fā)性、緊迫性、臨時性的.困難,利用“快速救助通道”及時救助。鄉(xiāng)鎮(zhèn)(街道)依托本級財政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規(guī)范臨時救助備用金管理使用。市民政局根據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救助情況,動態(tài)調整臨時救助備用金補助水平。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4.做好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社會救助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導致難以就業(yè)、收入減少等生活困難家庭情況,優(yōu)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家庭或人員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覆蓋范圍。嚴格落實物價上漲聯動機制,及時足額按規(guī)定發(fā)放臨時價格補貼,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1.加強困難殘疾人關愛幫扶。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加大部門間信息共享,及時掌握重度殘疾及生活困難殘疾人員的基礎信息,實行動態(tài)管理,做到應保盡保,確保各項幫扶措施精準實施。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2.做好農村留守老人關愛幫扶工作。加大農村留守老人摸排力度,及時更新、完善農村留守老人數據系統;持續(xù)推進農村老年人聯系人登記、贍養(yǎng)協議簽訂、探視走訪等工作。加強資源統籌,對農村困難家庭的高齡、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關愛職責,增強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監(jiān)護、權益保障等服務。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3.做好農村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實現“動態(tài)監(jiān)管、應保盡?!薄X瀼芈鋵崱栋不帐∪嗣裾k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強化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健全發(fā)現報告機制,做好定期走訪,重點時段巡查和強制報告工作。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4.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困難幫扶。著力發(fā)揮社會組織在技能幫扶、教育幫扶、醫(yī)療幫扶、公益幫扶、消費幫扶、定點幫扶中的作用。通過持續(xù)開展“怡養(yǎng)家園”“愛心助學”“愛暖山城”等活動,推動社會組織結合自身優(yōu)勢,精準設計幫扶項目參與全市困難群眾幫扶工作。指導市慈善協會積極參與“扶貧日”系列捐贈活動,主動開展慈善募捐,做好困難群眾的慈善醫(yī)療和生活困難救助。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科)。
責任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
(一)強化領導責任。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開展社會救助兜底脫貧行動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統籌協調、配合協作,周密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細化目標任務,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密切跟蹤分析疫情對社會救助兜底脫困的影響,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嚴格按政策要求,在困難家庭幫扶中發(fā)揮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強工作配合,積極與相關部門對接,開展困難幫扶群眾人口信息比對,適時掌握困難幫扶群眾的社會救助需求,提高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三)加強督促指導。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交流社會救助兜底幫扶的經驗做法,發(fā)現并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完善監(jiān)督機制,定期開展督查,持續(xù)深化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暢通社會救助熱線,防范“脫?!?、“漏?!?,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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